银罚决字【2023】26-33号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相关资料图)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银罚决字〔2023〕26号 | 1.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6.违反消费者金融信息保护管理规定; 7.违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3091.414113万元,罚款223115.389033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 | 2023年7月7日 | |
2 | 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银罚决字〔2023〕27号 | 1.违反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 2.违反关联交易管理规定。 | 罚款1.75亿元 | 中国人民银行 | 2023年7月7日 | |
3 | 杭州君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银罚决字〔2023〕28号 | 1.违反对资本实力的相关规定; 2.违反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 | 罚款2500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 | 2023年7月7日 | |
4 | 杭州君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银罚决字〔2023〕29号 | 1.违反对资本实力的相关规定; 2.违反对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 | 罚款2500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 | 2023年7月7日 | |
5 | 葛某荻[时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 | 银罚决字〔2023〕30号 | 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 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5.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警告,罚款147.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 | 2023年7月7日 | |
6 | 刘某[时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收单服务部总经理] | 银罚决字〔2023〕31号 | 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1.违反支付账户管理规定; 2.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3.违反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规定。 | 警告,罚款137.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 | 2023年7月7日 | |
7 | 屠某威[时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银罚决字〔2023〕32号 | 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 罚款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 | 2023年7月7日 | |
8 | 唐某[时任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台运营部总经理] | 银罚决字〔2023〕33号 | 对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 罚款5万元 | 中国人民银行 | 2023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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