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23〕10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3〕66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申报程序,现将开展我区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内容通告如下:
#1
申报人员
(相关资料图)
在市及县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工作单位注册地为旅顺口区在职人员。
#2
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6月16日,卫生系列、中小学教师及中专教师等系列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2.个人或所在单位向旅顺口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送材料及开展初审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6月16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公休日除外)。
3. 送省评审的,按省规定时间报送。
#3
申报方式
继续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其中网上申报采用全市统一的职称管理信息平台。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大连政务服务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个人服务”—“职称评审网上申报”—“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手机快速登录”—“评审管理”—“职称参评人员登记”,在大连市金保工程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申报,信息填报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填报错误或未完成网上申报将无法进行审核及评审。
#4
申报地点
旅顺口区新城大街9号行政服务大厅2楼35号窗口;咨询电话81616339、81616330。
#5
申报提示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进行联审,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送至旅顺口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查。
2.旅顺口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网上初审,并审查纸质申报材料。
3.中初级专业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原件,由旅顺口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现场审核确认后返还;高级专业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原件,经旅顺口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查后,由市评委会办事机构复审确认后返还。
4、《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与《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请按照《大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要求进行填写准备。
温馨提示
《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3〕66号)与2023年大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指南等文件请点击阅读原文或者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dl.gov.cn)—“技术技能人才工作”—“2023年职称评审相关通知及申报材料下载”进行查看。
旅顺口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来源:微旅顺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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