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即将来临,各大热门旅游城市的酒店告急,价格飙涨。比如,某海滨城市,平时100多元/晚的房费,五一期间要七八百元/晚。还有的热门景点,附近酒店涨价5倍以上。此时,游客早就预订好的民宿突然开始搞“装修”了,要求房客退订?你信吗?眼下,有关“民宿涨价毁约”、恶意退单的话题,在网上引起争议。
3月16日,邓女士预订了一家成都的民宿。当时民宿在做促销活动,加上平台优惠券,她以每晚100多元的价格抢下了五一期间的3间房,3晚价格345元。不久后,该民宿价格已经涨到300元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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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她接到民宿工作人员的电话,其称民宿在装修,希望邓女士能主动退订。邓女士表示,自己要向预订平台核实。民宿婉拒邓女士入住,平台可以赔偿100元代金券。
随后,邓女士发现这家民宿在其他平台上出售同日期的同款房源,但房价已涨到500多一晚。邓女士意识到“房源有,只是不想卖给我了”。邓女士认为,自己参与促销活动,“捡漏”了房间,商家自然不乐意。最终,考虑到强行入住双方也会不愉快,邓女士接受了平台的赔付,选择了其他房源。
记者了解发现,五一前夕,被“毁约”的旅客还真不少,民宿旅馆坐地起价,理由也是千奇百怪。郑州大学生小哲五一想和朋友去西安,3月中旬就早早地选定了一家价格便宜、地理位置也不错的旅店。用上代金券,3晚价格总共还不到300元。预订一周以后,小哲突然接到旅店老板打电话让她退房,理由是:“酒店换了老板,在装修。”小哲觉得不对劲,在其他平台上翻到这个房间,发现五一期间的价格已经涨到了600多一晚。小哲直接联系平台客服,后来给她安排了附近的其他酒店,还补了房间差价。平台对那家旅店做了处罚和降低流量的处理。
还有不少网友发帖描述自己被退订的经历,理由千奇百怪。有的说“店面转让”,有的说“拆迁”,有的说“酒店倒闭了”,总之,都是希望尽早取消订单。
记者从某平台了解到,平台都会对商家有管理条例,如果违规,会具体看情况对商户进行处罚。处罚形式要看商户触犯了哪种处罚机制,严重的会被永久下线。但平台的处罚能在多大程度上规范民宿的行为?
对此,小哲表示很无奈,“平台对我订的旅店做了处罚,但比起五一的盈利,商家肯定还是愿意接受处罚的,况且没了这个平台,还有其他平台。”
莫干山一家民宿老板表示,过去3年民宿几乎都不赚钱,本质上大家都想赚点钱,合理利用规则,罚款能认了就行。
昨天,多家在线旅游平台针对“民宿毁约”发布回应称,将坚决保障消费者权益。
当日,携程表示,消费者提交预定订单后,若出现酒店(供应商)确认后推翻或到店无房的情况,携程会按照消费者意愿,与酒店协调为客人安排原标准或以上级别的房间入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上限为原订单首晚房费的3倍。若无法安排客人入住原酒店任何房型,携程会帮助客人预订附近同等酒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差价,差价金额上限为原订单首晚房费的3倍。
飞猪、小猪民宿表示,如出现民宿商家“毁约”情况,将安排客人入住附近同等级别民宿或更高级别的民宿房型,并由平台或商家承担差价,差价金额最高为首晚房费3倍。
昨天,江苏省消保委提醒:五一假期间受供需关系的影响,酒店价格适当上涨可以理解,但要在合理范围内且明码标价,不能漫天要价。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五一小长假期间,消费者酒店服务需求旺盛,受供需关系的影响,酒店房价也随之水涨船高,如果酒店价格涨幅在合理范围内且明码标价,则该行为仍属于市场调节价格范畴,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酒店无良退单行为实则是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以原来的订房价格继续履约;若由于酒店擅自毁约导致消费者以更高价格另行订房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退还已付订房款项,并支付因另行订房产生的差价损失。
针对恶意退单,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元辉表示,该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行为从而违反相关规定;从民事责任上看,退单行为可能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向酒店主张支付价款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另外,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当设立消费者权益保障金,因此平台内的酒店等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当先行赔付,消费者也可据此要求平台先行支付,平台不得拒绝。
此外,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保护组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和查处。处罚机关应当将处罚决定等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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