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册制下,券商加速布局“投行+投资”业务模式,积极设立另类投资子公司参与项目跟投。
从行业最新的进展来看,3月24日,证监会对星展证券设立另类子公司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其中提到,星展证券目前没有已完成的由公司担任保荐机构的保荐业务项目,请详细说明储备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具体沟通情况等,并就公司设立另类子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论证。除星展证券外,证监会也对世纪证券申请通过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提出了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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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证监会核准了国新证券通过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自科创板实行保荐机构的另类投资子公司跟投制度以来,券商新设的案例持续增加,截至2023年2月底,全证券行业共有81家券商设立了另类投资子公司。
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至今,证监会共核准了7家中小券商通过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中资券商包括万和证券、甬兴证券、中邮证券、国新证券,外资券商包括高盛高华、东亚前海证券、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从现阶段来看,虽然外资参控股券商仍是行业中的“小众”群体,却因其强大的外资背景和独特的发展模式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并逐步向国内各项业务渗透,业务体系进一步完备。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表示,“从新设另类投资子公司的趋势来看,外资券商和中资券商在全面注册制下正在展开多方面的市场竞争,开设另类投资子公司是当下较为直接的方式。对于外资券商来说,在全球视野方面存在一定优势,因此中资券商要根据自身情况不断学习,积极进取,加强竞争力。”
从上述7家获批从事另类投资业务资格的中小券商来看,证监会未对东亚前海证券另类子公司有具体业务限制,而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的另类投资子公司限参与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的跟投,其余5家券商的另类投资业务也均限参与创业板、科创板项目跟投。
对于券商来说,引入跟投制度带来了收益增厚。从科创板开市至今,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锁定终止日,券商旗下另类投资子公司跟投浮盈合计约为156亿元。
另一方面,跟投制度也是对券商投行实力的一项考验,注册制下众多券商均在积极打造“投行+投资”的业务生态模式。
陈雳表示,“‘投行+投资’模式使券商通过另类投资子公司并使用自有资金,以发行价格进行认购,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定价机制。同时,投行与投资两项业务的联动有利于券商的转型发展,业务规模将有机会提升。”
从已披露2022年年报的4家上市券商来看,在去年二级市场波动的情况下,部分券商旗下另类投资子公司跟投产生的回报相当丰厚。其中,国元创新实现营业收入3.9亿元,同比增长125.93%;实现净利润3亿元,同比增长115.07%。招商证券投资实现营业收入6.55亿元,净利润4.5亿元。方正证券投资实现营业收入1.44亿元,净利润0.73亿元。信达创新实现营业收入822.15万元,净利润219.6万元。
“从跟投到‘投行+投资’,定价和价值发现能力定成败,头部券商优势明显。以科创板浮盈排名为参考,投资水平强的券商,项目排名靠前,头部券商选择的项目更加优质,具有更强的价值挖掘能力。”广发证券非银首席分析师陈福补充说。
中金公司研究报告称,“资本市场改革全面深化,对证券公司专业服务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相较于过往同质化程度较高的通道类业务,财富管理、主动资管、注册制下的投行及跟投、衍生品等机构业务转型及创新业务具备更快的增速,同时,更高的能力要求和业务集中度推动综合服务能力领先的头部公司以增量带动存量实现份额的持续强化,助力行业格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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