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证券时报网讯,2月21日,中创新航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收到福州中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书》:应于判决生效日起停止销售侵害宁德时代专利权的产品;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35,800,000元,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费用798,000元; 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宁德时代赔付合理支出202,693.12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尚不会对公司当前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关键词: 宁德时代 中创新航
重金属污染防控目标任务明确 助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北京来福士商场于11月11日起应疫情防控需求暂停营业
打通消费维权堵点 中消协启动“慧眼计划”保障品质消费
全国大部雨雪稀少气温回升 东北降雪明天彻底结束
黑龙江东北部局地有中到大雪 云南和贵州等地多阴雨
预付款抢购却多花冤枉钱,“双十一最低价”都是套路?
战地摄影师张崇岫:在长津湖一边躲子弹一边按快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