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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之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共 6 名,其中:提名王成栋先生、Wang Yingpu 先生、白晶女士、Jianming Li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肖 建 华先生、李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我们认为: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Li 及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肖 建 华、李建伟的工作履历和能力水平,我们一致认为上述 6 名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肖 建 华、李建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 6 名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对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新修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热情,进一步促使其勤勉尽责,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署:董万程、商小刚